彰化3,286筆土地未繼承 8月17日起列管15年
彰化縣3,286筆土地及113棟建物逾期未辦繼承,8月17日起列管15年。地政處提醒,繼承人應儘速完成登記,避免期滿後移請公開標售。
彰化縣3,286筆土地及113棟建物,因逾期未辦繼承登記,8月17日起列冊管理15年。相關繼承人若未處理,期滿後不動產將移請公開標售。
彰化縣政府地政處指出,這批逾期未辦繼承不動產,以115年公告土地現值估算,總價值約32億元。民眾可到地政處網站查詢列冊資料,及早確認家中是否有待辦的繼承案件。
逾一年未登記 公告後可列冊管理
依《土地法》第73條之1規定,繼承不動產超過一年未登記,地政機關查明後,會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申請登記,並以書面通知。期限內仍未申請者,得列冊管理。
列冊管理長達15年。期間屆滿仍未完成繼承登記者,案件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。標售所得價款若超過10年無人申請提領,才會歸入國庫。
繼承人多 可先登記為公同共有
彰化縣政府地政處表示,「繼承人的繼承權不分性別,均享有平等的財產繼承權利。」但日據時期的家產繼承制度,則有例外情形。
若繼承人眾多,或遺產分配一時談不攏,地政處建議可依土地登記規則及民法繼承編規定,先由部分繼承人代表全體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。等各方協議完成後,再辦理產權分割登記。
收到通知 先申請遺產稅再辦登記
地政處提醒,收到地政事務所寄發的未辦繼承通知後,應儘速到國稅局申請遺產稅,再向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。查詢彰化逾期未辦繼承不動產,可至彰化縣政府地政處網站的「便民服務/線上查詢/未辦繼承查詢」使用服務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