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提醒石綿瓦拆除 應委託合法業者清理
苗栗縣政府環保局提醒,石綿瓦等含石綿建材汰換時,應做好防護、潤濕與包裝,並交由合法業者清理,避免纖維逸散。
苗栗縣政府環保局17日提醒,石綿建材拆除要交合法業者清理。建材破損或切割時,可能產生細微粉塵,危及人體與環境。
石綿過去因防火、隔熱及耐磨特性,曾廣泛用在建材。世界衛生組織(WHO)已將石綿列為一級致癌物。我國雖已禁用石綿多年,但早期留下的石綿瓦、浪板建築仍有不少。
石綿瓦完整時風險較低
環保局說明,石綿瓦等建材若維持完整,風險不大。不過,建材一旦破損或遭到切割,會產生肉眼不易看見的細微粉塵。石綿纖維被吸入人體後,無法自行排出。
這些纖維長期累積,可能引發惡性間皮瘤、肺癌及石綿肺症等疾病。因此,需要汰換含石綿建材時,不能只求拆得快,更要依規定處理。
拆除前先防護並充分潤濕
環保局提醒,拆除石綿瓦或浪板前,應依規定穿戴防護措施,並將石綿建材充分潤濕。拆除完成後,也要妥善包裝,再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業者清理。
任意棄置含石綿建材廢棄物,可能讓石綿纖維逸散。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呼籲,民眾不要自行隨意丟棄,應交由合法業者處理。
依法清理避免纖維逸散
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局長沈鳳臺表示:「含石綿建材廢棄物之清理絕不可輕忽,若處置不當將可能造成石綿纖維逸散進而造成人體及環境危害,因此務必依規定委託合法業者妥善清理,讓石綿建材汰換更安全、清理更安心。」
環保局表示,苗栗縣內如有石綿瓦或其他含石綿建材需要汰換,應依防護、潤濕、包裝及合法清理程序辦理。相關清理問題,可洽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