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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縣府說明保育區劃設 不等同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

苗栗縣政府表示,國土保育地區不能直接等同過去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。民眾若要查詢個別土地分區,可洽工商發展處國土計畫科。

苗栗縣府說明保育區劃設 不等同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

苗栗縣政府17日說明。國土保育地區不等於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。

近來有民眾詢問,未來國土功能分區中的國土保育地區,是否就是過去區域計畫劃設的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。苗栗縣政府表示,兩套制度的目的、依據與範圍不完全相同,不能直接畫上等號。

保育區劃設有不同條件

縣府指出,國土保育地區是依《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與使用地劃設作業手冊》,以及各國土功能分區分類底圖劃設規定辦理。不同分類有各自的政策目的與劃設條件,因此採取的劃設方式也不同。

其中,國土保育地區第一類與第二類,會將符合分類原意的環境敏感地區,列為重要參考指標。但這不是把舊有範圍原樣套用,還要一併檢討地形地貌、自然環境、保育資源與實際管理需求。

苗栗縣政府表示,必要時也會調整範圍,以維持分區的完整性。因此,國土保育地區第一類並非直接沿用,也不會完全等同過去的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。

四類保育區各有劃設基礎

國土保育地區第三類,主要以國家公園計畫範圍作為劃設基礎。第四類則以都市計畫內的保護或保育相關分區、用地作為基礎。各類別的政策目的、劃設條件與土地使用管制方式,都有差異。

縣府進一步說明,國土功能分區制度是依《國土計畫法》建立。劃設時必須兼顧國土保育、資源利用、城鄉發展與地方實際需求,並綜合保育資源、法定計畫、環境條件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意見。

未列保育區仍可能受限制

對於土地使用,苗栗縣政府提醒:「即使土地未被劃入國土保育地區,如位於環境敏感地區,未來辦理開發利用時,仍須依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法令及相關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辦理。」未列入國土保育地區,不代表土地就不受限制開發。

國土功能分區還涉及各筆土地的位置、劃設條件及個別法令。苗栗民眾若想了解自家土地未來的國土功能分區及分類,可向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國土計畫科洽詢,由專人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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